
寻求新加坡商业地产敞口的投资者面临真正的结构性选择: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提供即时分散与每日流动性,而直接持有则提供控制权、资产层面的杠杆,且不受股票市场情绪影响。
两者的税务处理差异显著。个人持有房地产投资信托单位所获分派通常免税;直接持有产生的租金收入则按持有人的边际税率课税——但利息、产业税及维护费用可以扣除,非交易性投资者最终出售资产亦无资本利得税。
杠杆的运作方式也不同。直接买家可为商业资产融资约八成,并在自有资金部分获取全部增值收益;而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杠杆率在信托层面设有上限,由全体单位持有人共同分担。
对许多客户而言,答案是两者兼备:以核心的房地产投资信托配置获取流动性与收益,同时直接持有一两项资产——通常是店屋或分层办公室——通过对租务和翻新的主动决策创造上市工具无法为小投资者复制的价值。